六安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保障对象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享受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六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缴费的参保人员。
(2)参保患者年度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的参保人员。
相关说明
大病保险是对城镇居民参保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按照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医疗费用给予再报销。
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参保城镇居民不会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减轻城镇居民的大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