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提取公积金申报条件
租住廉租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安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提取公积金申报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
2、结婚证或单身申明
3、廉租房或公租房《租赁合同》
4、租金税务发票
5、申请人银行卡或存折
附:相关提取规定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提供虚假材料“套取”、“骗取”的,或利用同一房屋多次交易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一经发现,首先要追回“套取”、“骗取”的住房公积金;其次要通报到其所在单位,并督促其所在单位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且在五年内停办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对触及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